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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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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墨尔本】

金红玫第一次来长安旅社这一年,陈元罡15岁。

那些日子,旅舍里的客人都传言,有一家欧洲的舞团来到了墨尔本,舞团里各国舞女争奇斗艳,甚至有一名上海女人。唐人街的单身汉们各个好奇,但各个都掏不起表演的门票钱。

“欧洲的舞团,为什么来到澳大利亚?”这天早上,陈元罡听见有住客互相询问。

“战事蔓延厉害,欧洲也要被炸成废墟,”另一个人回答,“舞团那么多嘴等着吃饭,团长总得想办法,这才来到我们这边。”

隔山隔海,炮火尚未烧及南半球上这片遥远孤独的大陆。但白澳政策的阴影悬于头顶,选择离开的华人也逐日增多。唐人街上人丁奚落,大家互相传递着故乡的消息,也有人组织华人捐物捐款。

好的消息总归寥寥,时间久了,士气也低迷。中秋将至的那个月,旅舍里忽然有人起哄,说祝老板,这街上的金山客来到墨尔本,第一个落脚点总是你这里。今年你不如做件善事,帮大家安排些娱乐。

祝老板叼着一管从中东商人那里购买的水烟,洋里洋气的出现在众人面前。他说吵什么吵什么,想做什么?打牌?放电影?叫那只破烂戏班来唱戏?

台下嘘声一片,都嫌他老土。最终有道声音响起来,说,去那欧洲舞团,叫舞女来给我们跳支舞!

嘘声渐小,旁观的人也兴奋起来。新来的欧洲舞团近日里名气渐大,那位金小姐的舞姿对当地是异域风情,对这条街上的人来讲却是久违的故乡。

起初只有几个人喊,到后面,就成了起哄。

来跳舞!

来跳舞!

……

祝老板喷了口烟,砸吧了下嘴,长长的水烟管挪到身边。唐人街近来人太少,中秋佳节都回不去故乡,人们想寻些热闹,也是情理之中。

“那么——”他拖长了声音,“小河粉!”

15岁的陈元罡连滚带爬从人群里站了出来。

这是陈元罡随父母来到异国他乡的第五年。白天,他在墨尔本一所华文学校里和一群马来富商、上流华人的子女同窗读书;放了学,他就要赶到这家旅社做门童,为在唐人街不远处开粉面档的父母补贴家用。

他的父母厨艺并不精绝,做得最好的也无非炒河粉,而这档生意,也陈元罡失去了自己的名字,被街坊称为“小河粉”。

陈元罡讨厌这个外号,讨厌炒河粉的味道,更讨厌满身油烟的父母。放学后,他宁肯做门童做到天黑,也不愿意回到唐人街尽头的家。

接着说旅舍。

15岁的陈元罡站出人群,被祝老板用水烟敲了敲脑壳。他斜着眼睛看他,指挥道:“去,叫账房写封英文信函,由你送去舞团。问问单让那中国舞女来一趟,要花多少钱。”

陈元罡连声应下,回头便去二楼找账房先生写信了。一小时后,一封全英书信滚烫出炉,装在信封中,函口是遵循了外国礼仪的封蜡。蜡还滚烫着,陈元罡双手捧起,由唐人街一路跑至墨尔本中心的科林路。

那是欧洲舞团下榻的旅舍。

陈元罡平日学校唐人街两点一线,第一次来市中心的地段,紧张得眼睛都不敢抬。撞了好几个人,终于跑到旅社门前,只见三四个身段窈窕的年轻女人站在门口吸烟,时不时发出嘹亮的大笑。

周遭往来的皆是金发、红发、棕发,陈元罡一眼认出同他一般黑发黑眸的金红玫。她穿着条金色长裙,画了浓妆,肩上披着被用作献殷勤的男士西装。她和他见过的任何一个东方女人都不一样,她站在那,就像从地底下窜起来一团金色的火焰。

她英文说得蹩脚,全是语法错误,但用最简单的词也能表达清意思,换来她身旁不同颜色皮肤女人捧腹——一群女人站着,像是一簇狂野的花盛开在科林街街头,来往的男士都忍不住侧目。

有个女人见到陈元罡,推了下金红玫肩膀,示意她回头。他生下来就没与这样漂亮的女人说过话,吞吞吐吐,结结巴巴,最后还是她将他手中的信封接过。

“我们想,”陈元罡努力显得大方些,“我们想请你,来跳舞。”

“请我去跳舞?”

金红玫上下打量了陈元罡一遍,无名指抹了下嘴角的口红,学着他的调子说:“去外面跳,我可说了不算,你去同团长谈好了,他住在203。”

于是他又满面通红地接过信函,往她身后的旅社大门走去。走了没两步,金红玫叫住他,问:“你会讲英文吗?”

他在华文学校读书,英文写作在唐人街数一数二。只是他胆子太小,总是不敢开口讲。乍一被问起,竟然语塞了。

金红玫夹着烟走过来,轻提西装领口。西装肩型宽阔,披在她身上却不显晃荡,她瘦归瘦,身形竟可撑起男人的衣服,神色气场里带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感。陈元罡盯住她的脸,发现自己移不开视线,然后听到金红玫说:“我教你三个词,三个词足够了。”

“挨——”她指指陈元罡。

“因外特——”她指指信封。

“西”——她指指自己。

陈元罡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三个词是I,Invite,She。

陈元罡忽然觉得,金红玫这个英语水平,发音和语法漏洞百出,都在西人面前高谈阔论,他怕什么?他有什么好紧张的?

于是他挺起胸,认真道:“我会讲的。”

然后他挺胸抬头地进了旅舍,去找团长了。

成年后的某一天,陈元罡在高尔夫球场吸着烟与人谈笑风生,他在恍惚间忽然记起,自己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昂起头来,就是与金红玫见面的那个下午。

他拿出在学校做汇报演讲的仪态去与那名英国籍的舞团团长交涉,语速均匀,用词严谨,最后团长竟起身将他送出客房。言谈间他也知晓,舞团很少允许单独演员外出表演,不过团长也与故土分别已久,在中国的经历让他明白中秋节的意义,因此理解唐人街中国人们的思乡之情。他允许金红玫去长安旅社表演,不过演出的费用须得直接送来舞团,金红玫能拿多少要他这个团长说了算,否则规矩将乱。

他都听懂了,也都记下,回去一字一句地转述给祝老板。祝老板难得正眼看他,夸他事情办得漂亮,又用报纸将酬劳包好遣他送过去。

自此,金红玫要来长安旅社跳舞的消息传遍唐人街。祝老板趁热打铁,中秋节的茶水座位限量出售,靠前的价格还要高些——只是再高也挡不住单身汉们趋之若鹜,茶水座位一票难求。

陈元罡高兴自己不用花一分钱就能看金红玫跳舞,学校里那些鼻孔朝天的公子哥都来求他帮忙安插座位。人们被白澳政策的阴云压抑太久,唐人街太久没有这样一件值得兴师动众的事,人人都在期待金红玫的到来。

中秋当日。

祝老板是个很讲派头的人,表演开场前,他便叫陈元罡把他在唐人街裁缝铺里为金红玫定制的舞裙送到舞团下榻的旅舍,又给他拿了租车的钱。一来二去,陈元罡已经成了旅舍与金红玫的对接人。他每天腰板挺直,中秋当天将衬衣别进西裤,抹了油头,体体面面地去接金红玫了。

他们下午的演出才结束,一群人浩浩荡荡回旅舍。金红玫走在最后,舞鞋拎在手里,赤足穿着黑金色的高跟鞋。团长对舞女们管得很严,表演的服装都是舞团的,演出结束后立刻归还。祝老板嫌那舞裙太西洋,为她定制的那件带了些中国元素,腰间还有刺绣的牡丹。

陈元罡捧着牡丹舞裙,跟在金红玫身后回她房间。她也不避嫌,人站进屏风后面就换衣服,光影重叠,影子投在地上,是曼妙的曲线。

陈元罡低下头,紧张得额头冒汗。正打算退出去时,听见屏风里一声懒洋洋的“过来”,双脚不由自主往过挪。

他看见屏风后的金红玫,舞裙上身,下摆坠着黑色羽毛,腰间金色牡丹,后背敞开,露着一对振翅欲飞的蝴蝶骨。金红玫挺了下背,叫他过去:“过来,帮我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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