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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茶香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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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里脊很快变成肉泥。

简雨晴横刀一铲, 将肉泥全数刮入隔壁碗中。她往里放了点姜片去腥,而后净了净手,再去处理羊腿。

轻轻两刀, 羊腿立马骨肉分离。

简雨晴换了尖刀,慢慢把羊腿上的筋膜全数清理干净,再切成厚度均匀的薄片,放碗里腌制备用。

简娘子把鱼都杀了, 掏空内脏去除鳞片, 然后摆在案上:“好了。”

“阿娘洗洗手, 再来帮我备菜。”

“好嘞。”简娘子高高兴兴地应了声, 赶紧去洗手了。

不多时, 简云起也来了。

简雨晴刚好接过杀好的鸡, 又叮嘱他在旁边看着。

简云起应了声, 又有些好奇。

眼前这只刚刚杀好的鸡乃是足一岁的大公鸡。

现在时兴的菜色多用的是母鸡, 炖汤乃是一绝,又或是用三四个月的嫩鸡,切块油炸, 肉质鲜嫩汁水丰腴。

半年乃至一年以上的公鸡,肉质结实鸡味浓郁, 但炖煮后口感不如母鸡,油炸后又不如小鸡,大多买的人是拿去配种的。

简云起心下好奇,低声问道:“阿姐,你打算做什么?”

简雨晴回道:“茶香鸡。”

前有茶叶蛋, 后有茶香鸡。

话语一出,连简娘子都侧目看来。

简雨晴不急不躁,先给宰好的鸡抹上一层调料, 来了一次温柔的按摩。

再来便是茶叶与十余种香料。

稍稍清洗后,再用开水泡煮两刻钟,等放凉茶汤再加上适当调味,最后放入按摩好的鸡进行腌制。

简雨晴抹了抹手,转身看向站在一旁的简云起:“我用的香料你都记住了?”

简云起点了点头:“都记下了。”

简雨晴满意地颔首,又让他重新复述了一遍。

果然样样都记得清清楚楚。

简爹当年对儿子寄有厚望也是正常的,谁有了个记忆力超群的儿子,定然以为见着举世天才,往后登堂拜相也不在话下。

怎料简云起的确有过目不忘之才,却是毫无吟诗作赋的天资。

换做后面几个朝代,以简云起的天资那得个进士秀才出身或许并不困难。

偏偏本朝不太一样。

虽有相对简单,读懂经书便可参加的明经科,但想要通过进士秀才科,那就要有出色的文采,写出文采飞扬的诗句。

文采有多重要?

在考生奔赴长安赶考以后,第一件事便是将自己多年积累的诗文整理好了,带给旁人看,若是能大家名家亲眼,那后面仕途就没问题了。

别说府学读书的学子,就是六七岁,七八岁便能出口成诗的孩童也不在少数。

偏偏简云起就不善吟诗作赋。

简爹再三培训,等把他送进城里以后却只得一句愚钝的评价。

简雨晴心里思绪转圜,又缓缓问道:“我刚才按摩鸡的手法呢?”

“也记住了。”

“来,你再给鸡按摩一遍。”简雨晴接话道。

简云起净了净手,轻柔揉捏起来。

简雨晴看了两眼,心下满意:“按摩一刻钟后,还要再腌制两刻钟。等会你去升个炭火炉子。”

简云起:“好。”

简雨晴不再关注他那边,而是将目光转向手里的那块五花肉。

五花肉被洗得干干净净,而后被均匀分割成大小一致的肉块。

如今的劁猪已成规模,猪肉的腥气虽比后世大些,但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吧?

简雨晴凝视眼前的五花肉,心下有点担心。她想了想还是先用葱姜水、散酒和醋将五花肉浸泡片刻,而后才把五花肉凉水下锅,再次放散酒葱姜去腥。

猪肉焯水过后,还要再洗一遍。

简雨晴将过完水的猪肉搁在一边,又去看鸡的腌制情况。

另外取一陶罐,往里铺一层薯蓣。

简雨晴先把鸡放入其中,再在空余地方放上姜片,再放上大葱段、小葱结、蒜头和蒜叶。

盖上锅盖,搁在炭炉上。

简雨晴看了看天色:“焖煮上一个时辰,想来刚好能赶上黄娘子一家到来。”

不管茶香鸡,还有更多事。

一家人忙忙碌碌的同时,院内的香气也渐渐浓郁,慢慢外处溢散而去。

住在对面下人院的仆妇小厮们嗅着香味,瞪大了眼睛:“这味道……”

现在没人觉得是大厨房。

他们的第一反应都是:“对面简家又出新品了?”

有相对熟悉的仆妇摇头:“据说是招待朋友,由简小娘子亲自操刀做的餐食呢。”

“真的假的?”

“简小娘子还会做大菜?”

大菜便是指宴席菜。

官宦人家的厨娘都要能做能招待宾客的大菜,像是长史方家的厨娘更是世世代代跟着学下来,方子都是极为机密的存在。

至于简雨晴做的那些个早食,虽说有趣但毕竟只是市井小食。

能做到这点就已经足以让人侧目。

仆妇杂役们越说越是稀奇,消息一路传到长史府上大厨房的厨娘耳中。

厨娘抹了抹手,忍不住笑:“简小娘子?她不过是乡野来的,哪里会做什么大菜?”

“总不见得——”

“真被旁人说中了,她是什么名厨御厨之后?”

杂役丫头巴着管事厨娘,连连附和着:“朱娘子说的是,乡下来的小娘子能知道什么?用些野菜东西一炖就以为是新奇物件了。”

“就厨艺当然是朱娘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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