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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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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从小,就并没有什么“邻居”的概念。

虽然小学课本上都要背什么“邻居胜似亲人,远亲不如近邻”的俗语,但那天放学后,我在我家的山头上,拿着望远镜对我家隔壁几百米开外的“近邻”观察了很久之后——

我悟了。

有事还得打110。

就这距离,只要我不在家里搞原子弹核爆,我的邻居压根发现不了任何动静。

就连万圣节,我们几家小孩也都是得司机开车去一家一家要糖果,还有无人机帮忙拎东西,一切非常高科技。

我哥说,你们属于赛博闹鬼。

我:……

呵,小儿科。这算什么赛博闹鬼,哪天我的porxxxx网站的浏览记录被人发现了,这才叫赛博闹鬼。

……不过话又说回来,鉴于我家跟邻居家的距离,已经我邻居们十天半个月出去度假不回家的特性——这是我第一次真正自己拜访邻居,还有点新奇。

“哇,这个家真漂亮,跟我家完全不一样耶。我带了点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我把两瓶红酒抱在手上,换了鞋,走进去。

“打扰了,我把酒放在哪儿比较好?”

“来,给我吧。”

里昂从我手中接过酒,他目光扫过标签,停顿了一下,有点惊讶,唇角弯起来,

“你品味很好。”

谢谢你工具人贺枕流。我的钓男人有你一份功劳。

我面不改色地应了:“这是专门挑的。听说教授很喜欢好酒,登门拜访得投其所好嘛。”

“你对酒很有研究?”

“一般一般,略懂。”

里昂微微一笑,鼻梁上的小痣很温柔。

他拎着酒,道,“你先去餐厅吧,我马上就过去。”

“好。”

估计教授已经坐下了,我顺着走廊,也走了进去。

明明是隔壁的公寓,布局跟我一样,但里面的摆设装潢却跟我家完全大相径庭。

不过,不愧是法学教授的家里,一整面墙都是高耸的书架,各类书籍琳琅满目,还有不少其他语言的书,简直像是走进了个小型的图书馆。

走进餐厅,白色蜡烛点着火光,银质餐具反射出银亮的光芒。我走到大理石长桌尽头,低下头,陷入了沉思。

我看看左边的刀叉,又看看右边的刀叉。

总共……两副餐具。

这是什么意思?

有人要用手吃?

我退了几步,又退回了客厅。

客厅空无一人。

“那个,里昂——”

我又走回来,转过身的时候恰巧撞入一个胸膛。

“加栗,怎么了?”

他穿着松垮的衬衫搭配深色毛衣背心,领口微微敞开,露出性感的喉结。

黑发男人笑着问我,“都进来了,怎

么不坐下来?”

我被他扶着肩膀,按到了位子上坐了下来。

他开了酒,顿时浓郁的红酒香就充斥了室内。

“你送来的酒很好,沉淀35年的香气。”他说,“波尔多拉图最好的红酒之一。”

酒液滑进高脚杯的杯璧,澄澈甘红的液体晶莹,“甚至不需要醒酒。”

我泪目。

这逼装的,我好羡慕,下次我也背。

我眼睁睁看他给我的杯子倒了个底,连忙喊停:“可以了可以了,就到这儿!”

“嗯?”

“我明天期中考试。”

“是吗?那是不能多喝。”里昂一笑,他听话地停了倒酒的手,将我的杯子推到我的面前。

“陪我一起就喝这么多?不然,只有一个人喝这么好的酒,太浪费了。”

我:“……”

这个男人,好会说。

我勉强估量了一下杯子里的酒量,堪堪点了个头。

还行,红酒度数不高,这么点最多迷糊点,不至于断片。

我:“对了,教授他——”

里昂顿了顿:“教授说他等会儿再加入我们。”

我噢了声,顺手抿了口酒,“教授这么晚了还在忙吗?不过教授这种级别了——应该是在带学生?”

里昂温柔的目光掠过我的校服,道,“确实是在带学生。”

“好辛苦。”我发表感叹。

里昂跟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顺便还让我尝了他做的前菜和牛排。

“我两年前才回国,之前从小跟我家人在国外生活,学了一手做饭的好手艺。可惜平常很忙,没太多时间做饭,更别提做给人吃。”

他笑起来时,鼻梁的小痣被烛光映得柔和,

“这还是回国之后第一次。”

“谢谢你,给了我这个机会。”

“请你务必要多吃一点,我难得有喜欢的客人,可以这么招待。”

他话内容说得很正常。

但男人的嗓音微哑,带着很低的磁性,听起来莫名地性感。

林加栗,这是正式社交场合,收心!

不要乱想不要乱想。

要不是等会儿教授要来,这是个三人聚餐,我都会觉得他是在钓我。

不过跟美人吃饭还是很开心,里昂是个人才,说话又很好听,让我超喜欢这顿饭。

“我以前是在A国工作,前老板那里工作变动,才回来的。”

“是吗?我小时候也经常在A国,你在哪个城市?”

“N城。加栗你呢?”他问。

“哈,N城……”我差点去那里上大学了,“我家的世家好友在N城,所以小时候去A国的话,都会在那里呆上段时间。”

里昂笑了:“那里的秋天很美。”

我说:“的确。”

秋天的N城中央公园,叶子红得像是枫叶一样。雨后铺满

路面,穿着靴子踩在上面,溅着水渍发出嚓嚓的声响。还有回到一条街之隔的公寓之后,管家阿姨拿来的热姜汤。

两杯姜汤。

将深绿色的格纹围巾解开,我哥接过杯子,转过来,把热姜汤先递到我手里。

……

可能是有回忆的加持,我对里昂的好感度增添不少。

让我想起了很多过去的美好时光。

一顿饭的聊天时光,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杯里的红酒都已经被我一口气喝完了。

日。今日份酒量用完了。

黑发男人关心地注视我。

“加栗,你的脸很红。不会已经喝醉了吧?”

“没有……还好。”

可恶,在教授来之前,我不能太醉。

“我去趟洗手间。”

站起来太猛,我一瞬间头有点晕。

婉拒了里昂关心来搀扶的手,我摇摇晃晃地走进了洗手间。

红酒的醉感和烈酒不一样。

烈酒让人想要跳跃,尖叫,神经压在澎湃要爆发的节点,想找肆虐的出口,适合狂欢。

而红酒……日了狗了我真的会醉,救我狗命!!

镜子里的学校制服少女长发及腰,眼下的皮肤都被酒精蒸腾得绯红。

洗了个脸,稍微清醒了点。

我推门出去了。

里昂竟然在走廊等我。

我说,“我感觉我有点晕……不然我还是先去书房,跟教授打个招呼,然后先回去吧?”

见他不动,我反应过来,“你也要用洗手间吗?”

里昂看着我,只是靠在那儿。

“林加栗。”

他忽然问。

“你为什么这么想见教授?”

“嗯?我对法律有崇高的敬意。L大的法学教授诶,这个含金量也太高了。算是金字招牌。”

他笑了声。

喉结因为笑意滚了滚,“我不信。”

“好吧,”我想了想,醉意让我模棱两可地说了个实话,

“我想追的人……是教授的学生。”

里昂的笑意忽然减弱了片刻。

过了会儿。

他问,“南禾?”

我回头。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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